南都讯 10月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该批复中指出,为了落实广州市政府降低用车成本工作部署,推动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及时疏导客流,保持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穗发改价批〔2020〕14号文规定的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局部调整。
穗发改价批〔2020〕14号文规定,前10分钟免费,超过40分钟以后按40元/5分钟为标准计费,24小时限价360元。
此批复明确,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允许车辆停放40分钟、超过40分钟移车。收费标准调整为:前10分钟免费,超过10分钟后30分钟之前的区段以5元/5分钟为标准计费,超过30分钟至35分钟收费标准为40元,超过35分钟至40分钟收费标准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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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批复还明确,上述收费标准适用于广州南站快速接客区,含本次申报的P5快速接客区和现P3快速接客区。批复自2022年10月29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8日。批复试行之日起,穗发改价批〔2020〕14号文有关快速接客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与本批复不一致的,停止试行。
采写:南都记者梁思华
编辑:梁思华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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