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社会保险卡生孩子能报多少?
问:
成都社会保险卡生孩子能报多少?
蓉亦通回复:
您好,参保人员生产前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应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由单位或本人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女性参保人员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若您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4个月以上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 4.难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l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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