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非法猎捕、收购、运输14万余只中华大蟾蜍,以每斤28元的价格出售,案值1400余万元,非法牟利100余万元。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会同金山公安分局在“百日行动”中成功侦破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系列案,21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上海警方通过对过往侦办的一起非法猎捕中华大蟾蜍案件深挖细查,追踪到涉案野生动物均来自外省市。这背后,是一个以宋某、柳某等人为首的跨省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中华大蟾蜍的犯罪网络。9月初,上海警方联合市绿化市容局,在外省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同时在全国多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实现了对源头猎捕、收购存储、跨省运输、分销售卖等犯罪环节的全链条打击,抓获以宋某、柳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1名,现场查获中华大蟾蜍活体1万余只、已加工中华大蟾蜍13万余只。
去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柳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在知晓国家明令禁止猎捕、滥食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在外省市采用强光手电等禁用工具非法猎捕、收购中华大蟾蜍,经过冷链运输后,以每斤15元的价格出售给裘某等2名位于浙江的中间商。随后,裘某等人再以每斤25元的价格加价销售给多名位于上海、浙江等地的下游经销商。这些中华大蟾蜍最终以每斤28元左右的价格流向本市10余家小型餐馆,经过熟加工后对外进行销售。经初步估算,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宋某、柳某等人从中非法牟利100余万元。

目前,上海警方已对宋某、柳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同时,警方已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在金山区多处适宜生境放归了1万余只中华大蟾蜍。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跨区域、多环节、专业化作案的特点,上海警方依托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维护好生态环境安全和百姓切身权益。
警方提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也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若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相关法律
中华大蟾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特约通讯员 李辉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