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年龄决定治疗原则:女性年龄因素对生育能力有重大影响。有研究发现,40岁以上女性的生育能力仅相当于25岁以下女性的1/20。因此,对配偶年龄<30岁者,仅进行基本的检查和生育咨询;30~35岁者,全面检查和特别关注;>35岁者,及时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并积极寻求新技术帮助。
综合治疗与个体化原则:男性不育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它是由多种致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治疗不育应从病因入手,尽量做到治疗个体化,并可根据精子发生的多个环节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经验性治疗广泛使用:大部分男性不育无明确病因,多采用经验治疗,尽管缺乏循证医学的验证,但几乎所有患者都愿意采用这些仅有的且非特异性的方法治疗。
循序渐进地选择治疗措施:不育症一般不是一种致命性疾病,因此在选择经验性治疗方法时,应该尽量避免选择毒性强或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与治疗手段,避免对精子造成新的伤害。所以,首先尝试简单、方便、无创或微创的方法进行治疗,是明智的选择。
夫妻同治:夫妇间生育能力较强的一方可能部分代偿对方低下的生育能力。如果夫妇双方生育能力都有问题,则可表现出明显的不育。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不育夫妇中经常会双方同时存在问题。因此,不能忽视对配偶的同时诊治。
作者简介孙建华
职称:副主任医师
专长:男性不育、男性生殖内分泌疾病、男性不育显微手术
中国医师协会男科医师分会男性生殖内分泌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促会泌尿生殖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医学会男科学分会常委兼秘书。2006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取得外科学硕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在读。曾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男性不育科进修学习,对男性不育的内分泌及相关显微手术有较深造诣。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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