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卵试管机构(政法学院副教授:代孕行为违法,必须坚决抵制!)

admin 3年前 (2022-10-26) 广州试管婴儿 42 0

敢当锐评 第46期

代孕行为违法 必须坚决抵制!

近日,47岁代孕妈妈吴川川谋求为3岁女儿上户以及某明星疑似代孕欲弃养的事情接连上了网络热搜。同时,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非法拘禁38名外籍女子从事代孕交易的案件也引发关注。此前,央视记者曾暗访代孕机构,其中的风险和黑幕令人触目惊心:为保证胚胎植入成功率,代孕者要不断打针吃药,甚至每三、四个月就要尝试一次;包生男孩代孕者如果怀上女孩,就要被强行打胎;胎儿存在缺陷的,就会被遗弃等等。

当然,代孕市场是伴随着人类生育力下降应运而生的。据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报告,世界范围内不孕不育率高达15%-20%。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不孕不育的治疗方式越来越多,比如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但是,这些方法的疗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于是有一种观点认为,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目前,美国只有加利福尼亚州对代孕秉持完全开放的包容态度,华盛顿、亚利桑那等州认为代孕协议无效且不可强制执行,而这其中有的州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有的州仅禁止商业代孕。1994年法国通过了《生命伦理法》,以法律的形式对代孕加以全面禁止。

在我国,现实的需求让代孕产业商业化,完全脱离了监管,必须严格予以制止。实际上,早在2001年8月,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就已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第二十二条还规定,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第一千零九条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由此看出,我国《民法典》虽未对代孕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但其立法精神昭然:违反法律、伦理道德、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代孕行为必须停止。

齐鲁石敢当特约评论员、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潘志玉

来源: 山东长安网 齐鲁石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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